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赵玉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90%,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内(即 2026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9 月 8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85,000 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3%)。
上述减持方式由股东根据实际情况执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及相关规定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13.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股,即不超过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5,000 股(占当前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
本比例为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90,000 股(占当前
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
持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五、查备文件
赵玉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