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内容: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对公
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
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调整,“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
持不变。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审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
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
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
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4,426,30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 4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12,462,448.00 元,扣减实际发行费用人
民币 106,516,951.2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5,945,496.76 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安永
华明(2022)验字第 61486761_J0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公 司 已 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金额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
新药研发项目
合计 846,863.30 250,594.55 245,309.46
注 1:“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生物
新药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号:2024-027)。
三、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药品研发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公司拟于“抗肿瘤
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新增子项目“RC148”,并将“RC88”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 4,644.87 万元、“RC108”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728.40 万
元及“RC118”子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159.74 万元变更至子项目“RC148”,
变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
(一)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前后对比情况
经过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后的“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具体情况比较如
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调整 本次调整
序 子项目 拟投资内 拟投资 前剩余拟 后拟投入
子项目名称 增减金额
号 代码 容 阶段 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金额
III 期临
联合化疗
床及药
一线治疗
RC148 注 射 品注册
非小细胞
液(靶向 PD- 相关费
肺癌
用
II/III 期
双特异性抗 联合化疗 临床及
体) 一线治疗 药品注
结直肠癌 册相关
费用
I 期至
III 期临
实体瘤 床+药品
抗间皮素抗 注册相
关费用
妇科肿瘤
物注射液 (美
临床 II
国)、妇
期
科肿瘤
(中国)
临床 I
抗 c-Met 抗 c-Met 阳性
期至 III
期+药品
物注射液 瘤
注册
临床 I
期至 III
期+药品
注册
合计 10,533.02 10,533.02 0.00
注:原有子项目 RC88、RC108 及 RC118 的预付款项如未来发生退款,将返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
投入新增子项目 RC148 中。
(二)对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原因
RC14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新型靶向PD-1和VEGF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其
设计旨在激活抗肿瘤免疫反应的同时抑制肿瘤驱动的血管生成,通过同时靶向和
抑制PD-1与VEGF通路,增强免疫系统的抗肿瘤活性。近年来,PD-1/VEGF双抗已
成为肿瘤免疫治疗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多个同类产品已在肺癌、结直肠癌、肝癌
等适应症中显示出积极的临床获益。
以肺癌为例,该病种在全球范围内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居前列。根据
GLOBOCAN 2022数据,2022年中国肺癌新发病例约106.06万例,其中非小细胞肺
癌(NSCLC)约占肺癌总人群的80%-85%,是最常见的病例亚型。在NSCLC中,
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占比约为20%-30%,这部分患者由于驱动基因比例
少,靶点极少、检出率极低,精准治疗严重缺失。PD-1和VEGF的双特异性抗体药
物有望精准应对sqNSCLC治疗的三大核心挑战:一是打破鳞癌领域无安全抗血管
治疗方案的困境,填补空白,突破出血禁忌;二是重塑肿瘤微环境,将显著提升PD-
L1低表达/阴性人群的免疫响应,解决当前免疫单药或联合化疗在此类人群获益有
限的问题;三是双通路协同作用较PD-1单抗联合化疗方案更高效,有望进一步提
升中位PFS,突破现有标准方案的疗效瓶颈,为患者提供新的治疗选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RC148联合化疗一线治疗NSCLC的III期临床、联合化疗一
线治疗结直肠癌的II/III期临床研究已获许可。为进一步推进RC148在非小细胞肺癌
及结直肠癌的临床研究,加快产品上市进程,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
新增子项目RC148,并相应增加其募集资金投入,所需资金来源于本次调减的其他
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药物偶联物注射液(RC108)及 ADC药物(RC118)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原因:
(1)抗间皮素抗体-药物偶联物注射液(RC88)
RC88是一种新型间皮素(MSLN)靶向ADC,以MMAE为有效载荷,用于治疗
MSLN阳性实体瘤,由于临床疗效未达预期和竞争格局恶化,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
终止RC88临床研究管线,故调减募集资金人民币4,644.87万元至前述更急需使用募
集资金的研究项目。
(2)抗 c-Met 抗体-药物偶联物注射液(RC108)
RC108是一种c-MET靶向ADC,用于治疗c-MET阳性实体瘤,由于临床疗效未
达预期和竞争格局恶化,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RC108临床研究管线,故调减募
集资金人民币2,728.40万元至前述更急需使用募集资金的研究项目。
(3)ADC 药物(RC118)
RC118是一种靶向Claudin18.2的抗体偶联药物,由于竞争格局日益激烈,后续
临床开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经审慎考虑,为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决定调减募集资
金人民币3,159.74万元至前述更急需使用募集资金的研究项目。
四、本次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一)高质量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拥有一支富有前瞻性且经验丰富的研发管理团队,多数成员拥有逾 20 年
的跨国医药行业经历与成功经验,该等专家团队领导建立了一支学历层次高、学术
理论与专业背景强的研发团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864
人,占整体员工的 28.35%;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整体研发人员
的 40%以上。公司国际化、高质量的研发团队为本次调整后募投子项目的实施提
供了人才保障。
(二)研发体系建设为成果转化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分别在美国、上海及山东烟台创建了三大研发中心,搭建了具备自主知识
产权的抗体和融合蛋白平台、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平台、双特异性抗体平台、
双特异性抗体ADC平台和PR-ADC载荷回收平台,涵盖创新生物药从早期发现、靶
点筛选及验证、药物发现、研究及开发的全部关键节点。依托核心技术平台与强大
的研发实力,以及多学科专业人员对技术的协同探索与创新,公司通过自主创新设
计与开发的产品在临床试验中显示了突破性治疗效果。公司突出的研发实力为调
整后募投子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产品研发进展的实
际情况以及人民生命健康的迫切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
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药品注册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备案、临床试验、生产审批等阶段,由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放新药证书、药品生产批件,方可生产该药品。
创新药的整体研发周期长、投资规模大、研发风险高,从研发至上市销售的整体流
程耗时可长达 10 年或以上,各项临床研究的入组及研究方案实施等受到多种不确
定因素影响,具体临床研究方案及研究周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临床研究
存在结果不及预期甚至临床研究失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
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
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
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临床试验子项目进行调整,“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原
项目实施条件和自身发展战略需要而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
拟实施的上述事项无异议,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