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4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
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
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关于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B 类权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向 10 名 B 类权益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
票 102,000 股,归属的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由 563,608,243 股增至 563,710,243 股,详见公司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B 类权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
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关于公司 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A 类权益第三个归属期及 B 类权
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2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记,向 2022 年激励计划的 14 名 A 类权益激励对象、110 名 B 类权益激励对象
和 2023 年激励计划的 18 名 B 类权益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 767,240 股,归
属的股票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后,公司
总股本由 563,710,243 股增至 564,477,483 股,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及 2023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对应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
综上,本次合计增加注册资本 86.9240 万元,增加股本 869,240 股,公司
股 本 总 数 由 563,608,243 股 变 更 为 564,477,483 股 , 注 册 资 本 将 由 人 民 币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股本总数的37.01%。 股本总数的36.95%。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 第一百〇二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
连任。 可连选连 任。 公司设 职工代表 董事 1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名,由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规、部门规章、公司股份上市地证券监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管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务。 规、部门规章、公司股份上市地证券监
由董事会委任为董事以填补董事会 管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
某临时空缺或增加董事会名额的任何人 务。
士,只任职至其获委任后的公司的首届 由董事会委任为董事以填补董事会
股东会为止,并有资格重选连任。 某临时空缺或增加董事会名额的任何人
如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 士,只任职至其获委任后的公司的首届
管规则并无其他规定,则公司有权在股 股东会为止,并有资格重选连任。
东会上以普通决议,在任何董事(包括 如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
董事总经理或其他执行董事)任期届满 管规则并无其他规定,则公司有权在股
前将其免任;但此类免任并不影响该董 东会上以普通决议,在任何董事(包括
事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损害赔偿申索。 董事总经理或其他执行董事)任期届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前将其免任;但此类免任并不影响该董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事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损害赔偿申索。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董事总数的1/2。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1/2。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三、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东会审议
上述拟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制定及修订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