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3 证券简称:荣亿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4,641,69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4,641,69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4,641,69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4,641,69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41,69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股东唐旭文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4,641,69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41,69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股东唐旭文先生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四 关于公 0 0.00% 0 0.00% 0 0.00%
司 2025
年度权
益分派
方案的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起杭律师、储安悦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