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2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2026年5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0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108,702,98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93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76人,代表股份19,837,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298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19,882,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3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19,837,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2987%。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
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出具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关于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9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
反对3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9%;弃权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7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9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
反对3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9%;弃权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72%。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9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
反对38,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9%;弃权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272%。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9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
反对4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9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
反对4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9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
反对4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32,505 股, 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的99.7477% ;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7%;
反对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弃权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27%。
公司关联股东杨勇先生、徐晨明先生、崔岺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9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8,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9%;
反对4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6%;弃权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306,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48,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33%;
反对23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42%;弃权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88,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30,0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1%;
反对46,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2%;弃权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32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