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8人,代表股份224,021,34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0705%。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4,463,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5.06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9人,代表股份9,557,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0082%。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3人,代表股份9,588,10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1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9人,代表股份9,557,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008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通
过了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913,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17%;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8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15%;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5%;弃权 8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90%。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920,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9%;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7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7,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6%;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6%;弃权 7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28%。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919,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5%;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7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6,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72%;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5%;弃权 7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33%。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916,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33%;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83,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91%;反对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6%;弃权 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3%。
供互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239,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047%;反对 1,707,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06,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173%;反对 1,707,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099%;弃权 7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28%。
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14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096%;反对 79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3%;
弃权 8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3,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778%;反对 793,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85%;弃权 8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38%。
本议案股东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骆颖女士、窦靖芳女士已经
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6,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6,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71%;反对 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1%;弃权 7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18%。
本议案股东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骆颖女士、窦靖芳女士已经
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8,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8,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80%;反对 3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3%;弃权 7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18%。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913,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17%;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弃权 8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9,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15%;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5%;弃权 8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90%。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沈琦先生、沈馥先生、沈锡强先生、蒋益春先生、雷亚玲
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计。
(1)选举沈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223,480,68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47,4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沈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223,474,3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41,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沈锡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223,474,34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41,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蒋益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223,431,04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97,8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雷亚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223,432,97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99,7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袁丽娜女士、李锦春先生、陈良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1)选举袁丽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223,229,85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96,6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李锦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223,434,16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000,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陈良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223,163,56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30,3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848,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230%;反对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弃权 1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415,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99%;反对 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2%;弃权 1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2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见证情况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年度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