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工具: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8 21: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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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6-05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创大楼十楼会议室。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8 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20,865,5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148%(“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
下同。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91,220,797 股,其中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有股份 2,999,974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
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8,220,823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 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526,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4.03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6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8,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1%。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70 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0,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12%。
  二、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593%;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593%;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593%;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593%;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247%;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6%。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0,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833%;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0%。
  表决结果:同意 120,668,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4,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850%;反对 196,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15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593%;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593%;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795,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1,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593%;反对 6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0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尔容先生、陈子彦先生、陈子怡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
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0,676,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1,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775%。
   陈尔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0,676,0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1,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185%。
   陈子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0,675,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0,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112%。
   陈子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黄少明先生、沈洪垚先生、马洪培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20,670,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173%。
   黄少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0,670,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176%。
   沈洪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20,670,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5,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167%。
   马洪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 9.00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
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委派刘浏律师、张峥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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