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股份
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浙江六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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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见证律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5 人,代表
股份 33,436,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96 人,
代表股份 127,069,3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3,633,10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1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5 人,代表股份 33,436,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0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465,669,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86%。反对 4,08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786,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292%;反对 4,086,2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58%;弃权 197,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465,586,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30%。反对 4,19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65,711,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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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99.7115%。反对 4,107,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828,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627%;反对 4,107,4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25%;弃权 133,24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65,613,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048%。反对 4,204,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2,729,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50%;反对 4,204,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0%;弃权 134,74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66,012,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20%。反对 3,802,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29,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93%;反对 3,802,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23%;弃权 137,74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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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本次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均不是关联股东,因此,未发生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需要回
避表决的情形。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66,408,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89%。反对 3,376,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525,7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13%;反对 3,376,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71%;弃权 167,2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66,539,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678%。反对 3,27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655,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37%;反对 3,275,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78%;弃权 137,94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李昊律师、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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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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