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6/5/22 - 2026/5/25 2026/5/25 2026/5/25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8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0,157,44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 红 利 0.35 元 ( 含 税 ),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股 转 增 0.3 股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最终转增股数及
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
致)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6/5/22 - 2026/5/25 2026/5/25 2026/5/25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
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
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
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公司股东浙江新澳实业有限公司、沈建华、贾伟平、夏坤松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自行发放。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
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5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5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
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
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
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股权激励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的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参照前述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的现金红利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处理。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
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
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
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81 号)的有关规
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 0.315
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
规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35 元(含税)。
(6)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
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5,436,400 1,630,920 7,067,3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724,721,043 217,416,313 942,137,356
三、股份总数 730,157,443 219,047,233 949,204,676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949,204,676股摊薄计算的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0.51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 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8455801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