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0: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 9:15-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38,575,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92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6,709,24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42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865,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95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 1,878,82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865,8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956%。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0%;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18%;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0%;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18%;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0%;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18%;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0%;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18%;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8,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60%;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18%;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5,8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6%;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364%;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6%;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364%;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6%;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364%;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38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96%;
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0%;弃权 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364%;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84%;弃权 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获得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46,0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4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9,7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2624%。
翁冠枢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246,9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0,6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3108%。
翁瑶焜女士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246,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0,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3103%。
郑朝晖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245,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54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9,6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2571%。
李忠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239,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8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3,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9377%。
杨成显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239,9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8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3,6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8.9377%。
程国鹏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42,3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4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6,0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0651%。
侯浩杰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242,3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4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6,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0646%。
易永健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7,242,31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4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46,0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0646%。
贺喜明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卜德洪、陈佳维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均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