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二、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产业园1#楼8F会议室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581,863,431股,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261人,代表股份252,782,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郭琼、王宗鹏律师通过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会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256 人 , 代 表 股 份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9人,代表股份6,417,62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52,740,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375,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6%;反对13,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弃权2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3%。
表决结果:同意252,739,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37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12%;反对13,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4%。
表决结果:同意252,739,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374,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35%;反对14,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1%;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4%。
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共包括2个子议案,具体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64,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04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364,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92%;反对20,9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9%。
关联股东马飞先生、马军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72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364,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0%;反对20,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2%;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9%。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414,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049,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71%;反对338,8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95%;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4%。
表决结果:同意248,80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2,441,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363%;反对3,941,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198%;弃权3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52,740,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375,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75%;反对13,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弃权2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案》。
表决结果:同意252,729,8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6,364,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0%;反对20,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2%;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9%。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