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6-017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52,344,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68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1,876,9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369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46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18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467,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46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18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89,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2%;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14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3,0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643%。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97,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05%;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弃权 13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21,0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523%。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76,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2%;
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弃权 1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8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9,9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49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021%;反
对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3%;弃权 1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7,8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170%。
关联股东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谢龙德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86,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87%;
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 1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9,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85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522%;
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08%;弃权 16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38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89,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870%。
关联股东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88,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5%;
反对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弃权 1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11,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85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173,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3%;
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2%;弃权 1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96,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0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丽均、严思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