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8 19: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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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 15 号旷怡
大厦五层)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左军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328,155,2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1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23,359,1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8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4,796,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2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4,796,02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4,796,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23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或网络视频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451,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6%;
反对 6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2,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1200%;弃权 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05%。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789,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
反对 33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1%;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9870%;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9%。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765,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3%;
反对 35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4%;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4875%;弃权 3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989,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15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6%;弃权
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30,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2569%;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3%。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995,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2%;
反对 1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36,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1338%;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3%。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727,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6%;
反对 20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6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8,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1764%;弃权 22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56%。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329,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5%;
反对 80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0,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6.6993%;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8%。
  表决结果:通过。
   因本议案涉及出席关联股东邹左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9,280,659 股)
为公司董事长;刘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67,013,676 股)为公司董事;罗
爱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6,977,777 股)为公司董事;孙小林先生(持有
本 公 司 股 份 50,391,452 股 ) 为 公 司 董 事 ; 王 小 亚 先 生 (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权股份总数的 36.7435%。以上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对该议
案进行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201,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61%;
反对 8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22%;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7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6.9328%;弃权 1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4%。
   表决结果:通过。
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
席本次股东会,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990,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
反对 1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3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1922%;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7%。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789,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6%;
反对 1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30,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7898%;弃权 2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11%。
  表决结果: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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