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2026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日 9:15—15:00。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74,594,038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43.3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4,180,81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3.14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413,22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0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413,225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24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413,22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03%。
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48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8,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595%;反对 10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01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489,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079%;反对 9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305%;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486,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5,7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851%;反对 1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583%;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482,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1,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45%;反对 1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167%;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482,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1,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961%;反对 11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651%;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8%。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489,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08,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627%;反对 1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451%;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2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