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26-02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形成如
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授
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50 号),2026 年 3 月 30 日已完成本次
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公司拟于近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目前相关工作正在
有序推进。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将按照规定与独立财务
顾问(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已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