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67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公司以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391,840股,扣
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3,67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
与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176,721,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37,747.2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176,721,840股×0.8元÷10股=14,137,747.20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
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10股=14,137,747.20元÷180,391,840股*10股
=0.783724元,每股现金红利=0.783724元÷10=0.0783724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不
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元/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
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83724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6-036),
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发布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账户余额3,670,00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
的总股本176,721,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137,747.2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剔 除 已 回 购 股 份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6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北路688号
咨询联系人:吴熙
咨询电话:0574-86188111
传真电话:0574-861881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