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ST 万邦 公告编号:2026-038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简
要情况如下:
的比例为 0.16%-0.31%)。
购资金为自有资金。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的增减持计划;若提出增
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存在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
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
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2)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计划无法顺
利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则存在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用于对创
新药核心团队的长期激励,以充分调动创新药为核心的研发团队积极性与创造力,
加速布局创新药全球化战略发展。公司旨在建立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长效激励机
制,夯实人才梯队,促进公司创新药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 元/股(含),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经营状况确定。
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所回购股份将用于
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
币,且不低于 4,000 万元人民币,按回购价格上限 42 元/股计算,预计回购数量
不超过 1,904,76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且不低于 952,381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并及时披露。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
提前届满: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回购金额上限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2 元/股计算,股份回购数量约
为 1,904,76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
按回购金额下限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42 元/股计算,股份回购数量约
为 952,3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
根据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全部授予并锁定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前
股份性质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 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条件股份
条件股份
注:本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含董事、高管的锁定股,未考虑在回购实施期因股份增减持
产生锁定股变动的情形。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期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将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455,362.19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资产为人民币 261,175.33 万元,流动资产 183,676.75 万元(以上未
经审计)。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及 2026 年 3 月 31 日数据
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
为 1.76%、3.06%、4.36%。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考虑,公司认为使用回购金额上限 8,000
万元进行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且本次回购股
份不以注销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
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
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份分
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创新
药团队积极性与创造力,加速推进公司创新药管线布局与成果转化。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
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
划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协议转让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
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
购期间及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的增减持计划;若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五、回购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
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作为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公司将
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开展相关事宜。若回购后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或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使用完毕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
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决策、及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及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关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七、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6-035);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7)。
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九、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将
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6)公司若后续涉及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履行审批程序并进行合规披露。
十、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通过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
全部授出的风险;
实施的风险;
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