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票。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57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
容如下: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2%。其中,首次授予 310.00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告日公司总股本
(万股) 量的比例
的比例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共计 64 人)
预留 40 11.43% 0.15%
合计 350 100.00% 1.3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
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
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
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50%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50%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
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
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目标值(Am)和
归属期 考核指标 触发值(An)和(Bn)
(Bm)
以 2023 年为基准,考核 相比 2023 年,2024 年 相比 2023 年,2024 年
第一个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归属期 (A)和 2024 年净利润增长 于 30%;且 2024 年净 30%;且 2024 年净利润
率(B)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增长率不低于 30%
相比 2023 年,2025 年
以 2023 年为基准,考核 相比 2023 年,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于 62.5%;且 2025 年
归属期 (A)和 2025 年净利润增长 62.5%;且 2025 年净利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率(B) 润增长率不低于 62.5%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X)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且 B≥Bm 100%
净利润增长率(B) An≤A<Am 且 Bn≤B< 80%
Bm
A<An 或 B<Bn 0%
当出现 A≥Am 且 B≥Bm 时,X=100%;当出现 A<An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规则 或 B<Bn 时,X=0%;当出现其它组合分布时,
X=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激励对
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
示: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70% 0%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
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作废失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
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为 0%。因此,须作废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 155.00 万股,作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完成。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052,5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完成。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052,5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
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
=9.65-0.16=9.49 元/股。
股。
市规则》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95 万股不得
归属,由公司作废。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期已公告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为 9.49 元/股。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前
期已公告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
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为 9.33 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制性股票共计 11.95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此外,18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 70%;3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0%,上述两类激励对象合计作废 13.925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
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57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129.125 万股。
关联董事崔颖琦先生、潘展华先生、崔梓华女士、陈碧华女士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序号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未发生 左列任 一情 形,满 足条
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1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
为不适当人选;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除此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之外其余 60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未发生左列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归属期
或(Bm) 或(Bn)
相 比 2023 相 比 2023
年 , 2025 年 年,2025 年营
营业收入增长 业收入增长率
率 不 低 于 不 低 于
第二个归属期
润增长率不低 增长率不低于
于 89% 62.5%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3 年营业收
入 为 2,511,194,372.98 元 , 公 司
公司层面可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业绩完成
考核指标 归 属 比 例 4,209,198,844.25 元;公司 2023 年
情况
(X) 净 利 润为 112,024,690.03 元 , 公司
≥Bm 元。相比 2023 年,2025 年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 ≤A< Am 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67.6%
(A)、
且 Bn≤B< 80% 和 103.5%,满足目标值考核,对应的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Bm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B)
A<An 或 B
<Bn
当 出 现 A ≥ Am 且 B ≥ Bm
时,X=100%;当出现 A<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An 或 B<Bn 时,X=0%;当
比例(X)的规则
出现其它组合分布时,
X=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为合并报
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
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个人层面考核:
绩 效 考 核结 剔除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后,39 名激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果 励对象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对应
个 人 层 面可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 100%;18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 70%;3 名激
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 励对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对应的个
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 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 0%。
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9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
此外,18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为 70%;3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0%,上述两类激励对象合计作废 13.925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
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
已获授予的限制 本次归属数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性股票数量 量
百分比(%)
潘展华 董事、总经理 150,000 75,000 50.00%
董事、副总经
陈碧华 120,000 60,000 50.00%
理、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董事
顾剑彬 120,000 60,000 50.00%
会秘书
崔梓华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0 50,000 50.00%
罗丁玲 副总经理 70,000 35,000 50.00%
陈军 副总经理 100,000 50,000 50.00%
副总经理(历
欧阳惕 70,000 35,000 50.00%
任)
崔玮贤 总经理助理 70,000 35,000 50.00%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共计 49 人)
合计 2,800,000 1,291,250 46.12%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
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5 月 20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91,250 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
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登记除外。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如果《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
公司股份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其转让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验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出具《验资报告》
(华兴验字[2026]25013720081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止新
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止,公司已收到 57 名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 12,047,362.50 元,其中 1,291,250.00
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投入,其余 10,756,112.50 元作为资本公积。
限 制 性股 票激 励对 象 全部 以货 币出资 。变 更后 的累计 注册 资本 为人 民 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归属
股份共计 1,291,250 股将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市流通。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266,052,564 1,291,250 267,343,81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股东的净利润 216,777,173.18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81 元/股;本次归属后,
以归属后总股本 267,343,814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91,25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0.49%,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相应标准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
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外,《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
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和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