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8 18: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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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3,090万元
  •   风险提示: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
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
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公司合计持有100%股
权的子公司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邦化工”)以自有资金投资
专项基金——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90万元。扬州启栋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
金管理人为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鼎投资”)。该基金目
标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3,4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311041379N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10-30
   法定代表人:吴叶楠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商业中心2906单元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许可项目)。
   登记备案情况:龙鼎投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60453。
   关联关系说明: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名称: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基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430万元
   (四)基金管理人:西安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五)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六)出资进度: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出资通知书缴纳出资额
   (七)合伙人及其拟认缴出资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
普通合伙人龙鼎投资拟认缴出资10万元占0.07%;有限合伙人中迪邦化工拟认缴
出资3,090万元占23.01%,其他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10,330万元占76.92%。
   (八)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满五年之日止,其中自首次
交割日至首次交割日起满三年之日(含)为投资期;自投资期届满的次日至投
资期届满二年之日为退出期。存续期届满合伙企业未实现投资项目全部退出的,
合伙企业存续期自动延期,延期期限为一年,后续如继续延长需经全体合伙人
协商一致决议通过。
   (九)管理费:管理费按年度计算,投资期内管理费费率为实缴金额的
在首次交割日一次性计提三年管理费,前三个运营年度年管理费率为全体合伙
人实缴出资额总和的 1%。于计提日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十)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
  (十一)投资决策: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的立项、
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
  (十二)收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除
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每一分配顺序中在各参与对应分配的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
出资比例划分,前一顺序未获得足额分配的不得向后一顺序进行分配):(1)
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获得的收益分配金额等于该合伙人的实
缴出资金额;(2)如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获得
相当于其实缴出资额年化(单利)8%(含)的投资收益,其中,年按 365 天计,
下同;(3)如有剩余,剩余可分配财产年化(单利)超过 8%(不含)部分,
首先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属于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有限合
伙人、普通合伙人按照 8:2 的比例再次分配,向普通合伙人再次分配的部分
作为业绩报酬。上述收益率的计算,均为含税收入,计算期限自资金到达托管
账户之日起至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额之日止,分批收回出资额的,分段计算。
  四、其他说明
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产科目对其进行会计核算。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扬州启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有效利用公司
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使公司获得较高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
  (1)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后续募集、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
投资标的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变化、行业政策监管、市场竞争格局等各
种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甚至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龙鼎投资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
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
合伙协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
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
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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