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租出租资产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8 18: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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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6-03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租出租资产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公开招租情况概述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宁波建兴招标有限
公司对公司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 158 号房产租赁项目进行招租,该房产
建筑面积 12,106.9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6,284.30 平方米。
   本次公开招租租赁期限 10 年(含免租期 6 个月),招租底价 389.09 万元/年,
每五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增加 5%,租赁用途为酒店、办公、健康养老行业。
公开招租公告发布于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官网、浙江政府采购网。(详见公司
临时公告 2026-001)
   经评审,确定天津金亚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金亚世
纪)为中标单位,租赁期限自实际交付日起 10 年(含免租期),中标年租赁金额
为 397.71 万元(每五年在上一期租金基础上增加 5%),用作“酒店及配套”用
途。后经沟通和谈判,公司与天津金亚世纪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就房屋基
本情况、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履约保证金、房屋交付及接收等内
容进行了明确约定。
   基于酒店运营及资源整合,天津金亚世纪与另三名自然人股东共同设立项目
公司宁波辰丰朗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辰丰朗泰),由该项目公
司实际承租房产并开展酒店运营,2026 年 4 月 28 日,该项目公司已经宁波市海
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2026 年 5 月 13 日,公司与天津金亚世纪、宁波
辰丰朗泰三方签订《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各方同意将原《房屋租赁合同》
项下承租主体由天津金亚世纪变更为宁波辰丰朗泰。同时宁波辰丰朗泰已签署希
尔顿惠庭酒店管理相关合同,由酒店品牌管理方提供前期建设技术咨询及开业筹
备服务以及酒店开业之后的日常经营管理服务。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向承租方交付房屋,双方已在载明房屋装修及附属设备
情况的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同时公司已收到承租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二、 本次租赁房屋及实际承租方基本情况
  (一)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 158 号南楼、北楼及其整体院落、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中,主楼南楼地下一层至地上九层,主楼北楼地上四层。
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总建筑面积 12,106.9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6,284.30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为浙(2022)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 0212385 号。该租赁
房产权属状况清晰,不涉及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瑕疵等可能影响招租的风险事
项。
  (二)承租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辰丰朗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KD2Q3J1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逸奇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 年 4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西河街 158 号 F0004 幢 1-2,2-2,3-9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品牌管理;企业管理;物业管
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
门审批);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停车场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票务代理服务;洗烫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不含高
尔夫球运动);棋牌室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足浴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方:天津金亚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20%;天津金亚世纪成立
于 2016 年 5 月,注册资本 2,000 万元,自然人独资,主要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
程业务。另三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持股 49%、26%、5%。
  三、 本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体变更协议》的约定,租赁合同之合同
主体中的承租方已变更为宁波辰丰朗泰,享有和承担租赁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和
义务,及与此有关之一切债权、债务或其他法律责任,以宁波辰丰朗泰为承租主
体的租赁合同权利义务主要约定如下:
  (一)租赁用途
得公司书面同意,并经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部分功能区转租须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
不得以租赁房屋或租赁标的的其他权益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不得以租赁
房屋、承租权进行融资活动。
  (二)租赁期限
月 29 日止。
因任何原因,承租方实际租赁该房屋的时间少于 10 年的,应同比例减少免租期,
并补足相应金额的租金。
  (三)租金及支付
仍按每五年递增 5%执行。
当期租金。
  (四)履约保证金
在公司收到宁波辰丰朗泰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天津金亚世纪原先向公司缴纳的
履约保证金由公司不计息退还。
  项目酒店正式开业并经公司确认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调整至 2 个月租金的
金额。
费用、补偿、赔偿、欠缴租金等一切损失;如发生保证金扣除情形的,承租方应
于扣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逾期 5 日未足额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租赁合同且不承担
任何责任。履约保证金由公司为承租方保留,不计利息。
还。
  (五)其他约定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满足以下条件的,续租时间不超过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
定的最长年限:(1)装修投入:承租方在承租物业上装修投入的绝对额不低于
装修投入每增加净值(按2025年9月30日的房屋账面净值4,659.52万元)的3%,
续期时间可增加一年。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权人继续有效。
付违约金,公司有权依法或按本合同的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且承租方支
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且未及时纠正的;(2)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将房屋整体或变相整体转租他人;
(3)需要公司、政府批准的装修方案,承租方未事先经公司、政府职能部门批
准,未将改建或装修方案交公司备案的;承租方装修等形成违章建筑的,经公司
催告不予整改恢复的;(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且未修复的;
(5)承租方经公司催告后怠于履行维修义务且不配合公司维修的;以及其他涉
及安全隐患整改、政府部门查处、物业和安保服务履行、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
能力丧失、违反合同及法律法规等方面共计六项情形。
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房屋因
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七)违约责任
租金金额 0.05%滞纳金。经公司催告后拖欠租金达到 30 天的,公司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同时承租方应支付当年度月租金的 6 倍作为违约金,公司
原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方违约,需向公司支付当年度月租金的 6 倍作为违约金。承租方单方面违约时,
公司不退还已收取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预付款、履约保证金等)。
因承租方原因未开业提前终止合同时,或承租方的装修投入的绝对额少于 1,000
万元的,承租方应向公司支付当年度月租金的 12 倍作为违约金,且公司不退还
已收取的所有费用。
处罚的,承租方应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公司相应损失。
天数按最近一期租金标准的 2 倍支付违约金。
双方认可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赔偿损失。
 四、 本次房屋租赁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实际运营事项的明确,实质推动了公司资产效能转
化,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金收益和现金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由于
租赁期限较长,亦存在交易对手因经营管理状况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履
约的情形,公司后续将会持续强化租后风险管理和监控,充分保障租赁资产的安
全性和租金收益回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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