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6 证券简称:西测测试 公告编号:2026-024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15人,代表股份44,435,69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4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3,485,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9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3,485,69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1人,代表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视频会议
方式参会,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9,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8%;反
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3,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9,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0%;反
对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3%;弃权3,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7,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
对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9%;弃权3,9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7,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5,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6%;反
对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弃权3,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5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李泽新、新余市华瑞智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及新余市聚源嘉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9,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8%;反
对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1%;弃权3,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9,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3%。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5%;反
对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4,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5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李明文、张光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