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
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故本次分派方案未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为分配基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583,049,765×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
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117862。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因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内,自该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
持有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0.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预计现金分红
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6-005)。
本由 593,607,933 股增加至 593,623,165 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5 月 26 日)收市后的总股本 593,623,165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0,573,400 股后持有股份 583,049,7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相应调整为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持有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不含回购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东宝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东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
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0117862。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46 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2-6208676
传真电话:0472-6208676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