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1 证券简称:*ST 天择 公告编号:2026-032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5/25 - 2026/5/26 2026/5/26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 年 5 月 8 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40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6/5/25 - 2026/5/26 2026/5/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
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
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
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
放。
(1)对于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有关
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 元(含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
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47
号)规定,由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07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
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
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72 元。
(4)对于除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8 元(含税)。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股东可在工作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相关事项。
联系部门:中广天择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8745233
特此公告。
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