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ST 文峰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 3.48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的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届满,剩余未出售股份将在届满前由管理
委员会结合持有人意愿及市场情况进行处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披露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
(公告编号:临 2025-068)。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
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
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相关风险提示:
实施的风险;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5/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5/11,由董事长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8,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4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298.85万股~3,448.27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24%~1.87%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4312903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股)
(%) (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
注:上表所列回购数据为按最高回购价 3.48 元/股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8 元/股。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上限不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848,000,000 100 1,848,000,000 100 1,848,000,000 100
股份总数 1,848,000,000 100 1,848,000,000 100 1,848,000,000 100
注: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
定,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620,058.24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08,358.22 万元,货币资金为 55,465.13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34.27%。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 12,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2025 年
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94%、约占公司货币资金的 21.64%。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况整体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公司完善
人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骨干利益,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
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
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
说明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
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联合他人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除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回购期间届满外,公司其余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上述
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经问询,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的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6 年 6 月
进 行 处 置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 披 露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5-068)。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
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王钺先生。2026 年 5 月 11 日,提议人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
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
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0)。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因参与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
于回购期间届满外,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
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
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
形,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
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时机、回购价
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相关的各项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
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
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
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实施的风险;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经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5 月 14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
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
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 2026-025)。
(二)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312903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