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9 证券简称:大叶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以下简称“公司”)三楼会议室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5,811,1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5,310,1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 股的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7 人,
代 表 有 表 决权 的 公 司股 份数 合 计 为 501,056 股, 占 公司有表 决 权股 份总 数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9,248,754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8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01,05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67,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67,5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71,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82,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31,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05,677,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82,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674,2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邹杨敏、蹇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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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