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证券代码:603172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
目 录
为保障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本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
遵守: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
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根据股东会通知的登记办法进行
登记,并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
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
次股东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
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公司聘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
拍照及录像。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14:00
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新二村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会议内容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听取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说明;
八、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九、现场投票表决;
十、统计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二、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附件:《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忠
实履行各项职责,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现将
一、2025 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策波动、地缘政治冲突等多重挑战交织的背景下,公司坚持深耕中高端分散染
料细分赛道,深度服务蓬勃发展的体育与户外运动服装市场、持续开拓汽车内
饰市场。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反内卷号召,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在国
家大力推进绿色印染技术和纺织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引领下,着力提升染
料产品环保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创新。面对市场复苏缓慢、同业竞争加剧
的双重挑战,公司坚持市场拓展与能力建设并重,同步推进业务布局与核心能
力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展现出稳健的经营
韧性,实现收入利润双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215.21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3.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25.88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25.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2025 年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5 年董事会运行情况
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科学决策。全年共召开 6 次会议,
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 第 十 四 次 2025-01-13
《关于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告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 酬, 全体董事回 避表
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第二届董事 案》
会 第 十 五 次 2025-04-26 12、《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管理制度>的议案》
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二届董事 1、《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 第 十 六 次 2025-08-28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第二届董事 3、《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会 第 十 七 次 2025-10-29 董事的议案》
会议 4、《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会 第 一 次 会 2025-11-17
议
员的议案》
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三届董事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会 第 二 次 会 2025-12-29 议案》
议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的议案》
(二)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情况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
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
度 股 东 大 月 23 日 1、《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 2、《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意见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案》
一 次 临 时 月 17 日 1、《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的议案》
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战略委员会召
开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各
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
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均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独立董事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详细审阅会议议案,
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定期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
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披露
临时公告,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投
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6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加强公司规范化治理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贯彻落实《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最新治理要求,
持续调整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落实股东权利保护,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
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持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水平
(二)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机制,确保信
息披露的公平、及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强化风险提示,使得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
者利益。
(三)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通过切实的行动和
出色的业绩,回馈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董事会将继
续完善投资者交流渠道,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
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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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事张春梅、王众、傅菊荪及现任独立董事张跃、罗丹、徐川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万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作用,拟定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菊荪)》《2025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王众)》《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梅)》《202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张跃)》《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丹》《2025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徐川)》,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傅菊荪)》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王众)》《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张春
梅)》《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跃)》《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
丹》《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川)》,本材料不再单独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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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具体要求,公司
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本材料不再单独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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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03,914,877.4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
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380,000 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336,6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9.35%。
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
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内容 请参阅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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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
酬方案,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4),本材料不再单独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请各
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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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结合
近年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良好的执业情况,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
经验,执业人员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稳定,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具 体内容 请参阅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
及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
准。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
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 体内容 请参阅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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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 体内容 请参阅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本材料不再单独列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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