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6-017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辞职离任董事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蓬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的原因,李蓬先生向公司辞去非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的职务,辞职自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任职资格后正式生效,辞职生效后李蓬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并将按照公司董
事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李蓬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原定任期终止日期为 2027 年 11 月 29 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辞职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李篷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分歧,亦无任何须提请公司股东或债权人注意的
情况。李蓬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李蓬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保障董事会决策
的效率与科学性,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名函,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提名补选于浩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
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董事薪
酬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任职资格后正式生效,在于浩先生正式任职前,李蓬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
会委员的职务。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浩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 年 7 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
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科学与技术学科先后任博士后、副教授;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于富士通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研究部先后任副部长、部长;
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 年 11 月加入联想控股,曾任联想控股副总裁、创新发
展中心董事总经理,现任联想控股首席执行官、前瞻技术研究院院长。亦担任国家工业信
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顾问、中国中文信息学会监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NLU
专委会副主任。截至 2025 年底,于浩先生在中国、美国、日本申请专利数百项,共在国际
国内杂志会议发表文章百余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于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
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和第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