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谷: 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8 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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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6-069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讼案件情况及重整实际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本期期末业
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或“原告”)
因合同纠纷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京汉置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债务本金 163,677,923.79 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
金;判令被告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州美谷”或“公司”)、重庆天池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具体内
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
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暨收到信达资管起诉状的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3)川 0107 民初 7293 号《民事判决书》,
其中判决“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主文第一项确定的被告京汉置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本金 163,677,923.79 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被告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京汉置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司法文书,
获悉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信达资产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案件诉前保全措施情况(原控股股东):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 47,826,087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5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天池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奥园科星、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
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向信达资管出具了(2024)川 0107
执 11819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经公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
达资管就本次案件对公司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4)
川 0107 执 11819 号。根据信达资管向公司提供其递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其要求公司对(2023)川 0107 民初 7293 号《民事判
决书》中判项第一项确定的被执行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转让价款本
金 163,677,923.79 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提级执行。执行中查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作出(2024)鄂 06 破申 48 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
广州律建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九州美谷的破产程序已经终止,人民法院应当对其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依据(2023)川 0107 民初 7293 号民事判决对九州美谷的执行程序。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及已披露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关于<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等公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诉讼案件情况及重整实际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期
末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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