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5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
案》。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3)。
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上述临时提案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并送达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并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昆山经济
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31,730,53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43%,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该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 年
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
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9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于 2026
年 05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 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将对议案 4 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股东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股东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
以 2026 年 05 月 2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信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束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9 日下午 15:00。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
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本人(本单位)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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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关于 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
案》
√
√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说明: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
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
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
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
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委托
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