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
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汪晨杰、江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
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isheng Sports (Shanghai) Co., Ltd.
A 股股票简称:力盛体育
A 股股票代码:002858
法定代表人:夏青
本次发行前股本:16,391.9838 万元
本次发行后股本:18,667.8458 万元
设立时间:2002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沈砖公路 30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2 楼
电话:021-62418755
传真:021-62362685
公司网址:www.lsaisports.com
公司邮箱:ir@lsaisports.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旅游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
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经纪人服务;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
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
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鞋帽零售;
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文化用
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中介代理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数
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组
织体育表演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软件
销售;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专注于体育运动业务开展,以体育赛事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俱
乐部经营、体育装备制造与销售和市场营销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是国内领先的
汽车运动运营服务商。报告期内,主要为客户提供汽车运动全产业链服务,同时
积极布局数字体育业务,打造全民健身服务的数字化平台,为客户和消费者提供
全方位、多维度的线上+线下运动服务,构建全新经济业态下的体育生态平台。
发行人主要从事的体育赛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装
备制造与销售、市场营销服务以及数字体育业务的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业务分类 主要业务内容
公司拥有丰富的多层级的赛车赛事运营经验,从面向赛车发烧友和普通爱
好者的单一品牌基础赛事、公司原创的地方性赛事,到国家级、国际级职
业赛事的金字塔阶梯式赛事体系,报告期内主要推广运营的赛事如下:
(1)国际汽联亚洲/中东区域方程式锦标赛(原名国际汽联亚洲三级方程
式锦标赛)、阿联酋四级方程式锦标赛、东南亚/澳大利亚四级方程式锦标
赛:经由国际汽联授权举办的亚洲区域性方程式比赛,锦标赛赛车按照国
体育赛事经营
际汽联全新的单一车架和引擎概念打造。该项赛事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国
际汽联车手发展金字塔理念,是车手从四级方程式晋级至一级方程式不可
或缺的一部分。
(2)TCR 国际汽车亚洲系列赛:简称 TCR Asia,是 TCR 国际汽车系列赛
在亚洲地区唯一的官方授权赛事,TCR 国际系列赛是汽车世界杯的雏形,
是世界高端运动轿车的竞技场,被全球 20 多个国家/区域和国家锦标赛所
采用。
(3)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原名为中国房车锦标赛,简称 CTCC):由
中汽摩联主办,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上海力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
该赛事始于 2004 年,迄今已有 19 年的历史,是中国存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级场地赛车赛事。2020-2022 赛季顺应宏观经济等环境变化采用更便于组织
管理并尽可能减少人口流动性的“赛区型”办赛模式。2023 赛季开始恢复
正常办赛模式,一年多站全国锦标赛。
(4)中国卡丁车锦标赛:是中汽摩联主办的中国最高级别卡丁车赛事,简
称 CKC。卡丁车运动作为赛车运动中入门级项目,被誉为“车手的摇篮”。
CKC 诞生于 1997 年,迄今已有 26 年的历史,是中国存续时间最长的国家
级卡丁车赛事。
(5)TCR 国际汽车中国系列赛:简称 TCR China,为 TCR 国际系列赛官
方授权赛事,是在中国举行的全国性系列赛。TCR China 于 2017 年开始启
动,沿用了 TCR 国际系列赛的赛事及技术规则,延续了 TCR 参赛成本更
低、竞争更公平等特点,是国内颇具发展前景的比赛。
(6)保时捷亚洲卡雷拉杯赛:简称 PCCA,自 2003 年创立以来,已经成
功举办 200 余场比赛,足迹遍布全球 19 条顶级赛道,共有累积来自超过
为亚洲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赛车赛事。
(7)China GT 中国超级跑车锦标赛:原名 GT 冲刺系列赛(GT Sprint
Challenge,简称“GTSC”)。公司于 2021 年推出的原创自有 GT 赛事 IP,
包含 GT3、GT4 和 GTC 三个组别,为非职业车手参与专业级 GT 比赛提供
赛事平台。自创办以来不断创新赛制,吸引了众多国内外赛车运动爱好者、
年轻车手及明星等跨界车手的广泛关注与参与。2025 年初,赛事获得中汽
摩联的官方认证正式升级为“国字号”汽车赛事,更名为 China GT 中国超
级跑车锦标赛(简称“CGT”)。
(8)中国保时捷运动杯:保时捷运动杯 2005 年始于德国,是保时捷品牌
为所有客户和爱好者打造的零距离感受赛车运动魅力的平台。2019 年引入
中国,是专为中国保时捷爱好者打造的赛道嘉年华。
(9)天马论驾:公司打造的一场一品的自主赛事 IP,立足于 STC 上海天
马赛车场。天马论驾创办于 2007 年,是长三角地区知名的赛车文化节庆活
动,在华东地区有较大的影响力。天马论驾是经过上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
协会批准的,由 STC 上海天马赛车场负责推广、组织和实施的地区性的民
间综合性赛事活动,迄今已有 16 年的历史。
(10)中南赛车节:公司打造的一场一品的自主赛事 IP,立足于 ZZIC 株
洲国际赛车场。中南赛车节创办于 2017 年,是一个地区性综合性赛事活动
平台,将以专业赛制结合本地文化特色的形式,被打造成为中南地区首屈
一指的汽车摩托车主题狂欢节。
(11)精英系列赛:公司打造的横向自主赛事 IP,前身为上海市精英赛,
创办于 2013 年,可在公司体系内的所有赛车场举办。采用单一品牌赛事模
式(即统一车型、统一改装、统一服务),是公司体系内所有赛车场中单
一品牌的入门级赛事,安全、便宜、乐趣是其主要特征。以初获赛照的人
群为基础,并适时组织各个赛车场的巡回赛。2024 年精英系列赛之东风风
神奕炫杯作为精英系列赛事之一,由东风风神与力盛体育联合打造,经中
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批准的东风风神奕炫杯统一规格场地赛事。
(12)力盛超级赛道节:公司打造的横向自主赛事 IP,创办于 2017 年,可
在公司体系内的所有赛车场举办。力盛超级赛道节是独立的综合型赛事活
动,既有赛事,又有活动,已逐步形成车迷的节日,同时还在践行社会责
任,让道路更安全。
(13)24 小时卡丁车耐力赛:公司自主赛事 IP,由株洲国际卡丁车场创办
于 2018 年,属国内首创,赛事使用组织者统一提供的四冲程卡丁车,面向
全国招募参赛者,被车手们称为“国内最艰苦最具挑战的赛事之一”。
(14)雪邦 12 小时耐力赛:该赛事是在马来西亚雪邦国际赛车场举行的
耐力、策略和技术能力。2023 年,雪邦国际赛车场和 TOP SPEED 合作,共
同促成了雪邦 12 小时耐力赛的回归。
(15)兰博基尼 Super Trofeo 亚洲超级挑战赛:自 2009 年欧洲赛季开赛
以来,兰博基尼 Super Trofeo 超级挑战赛给绅士车手和职业车手等提供
了在最高水平单一品牌赛事上激烈竞技的机会,且赛事横跨三大洲,涵盖
四个组别。2012 年,兰博基尼 Super Trofeo 超级挑战赛首次在亚洲亮相。
自此,该系列赛事推出了独特的短距离耐力赛形式。车手可单独或两人一
组参赛,在全球顶级赛道上进行激烈角逐赛事特设 50 分钟赛制,每车可设
一名或两名车手在同一组别下竞技,赛事组别分为专业,专业-业余,业余
及 Lamborghini Cup 组。
( 16 ) 国 际 汽 联 电 动 方 程 式 世 界 锦 标 赛 : FIA Formula E World
Championship,简称 Formula E 或 FE。该赛事是由国际汽联举办的一项纯
电动零排放汽车赛事,以其抢眼的环保理念、符合未来汽车发展趋势的模
式,吸引了全球目光,被誉为“未来世界的 F1”。首届 FE 比赛于 2014 年
联纳入世界级锦标赛,成为与 F1、WEC、WRC 及 WRX 齐名的五大世界
级锦标赛之一。2024 年 5 月 25-26 日,公司作为 FE2024 上海站唯一指定
代理运营方,让 FE 时隔五年重返中国并首次登陆上海。
(17)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China Road Racing Championship,简称
CRRC。该赛事是由中汽摩联主办的国家级公路摩托车赛事 IP,公司旗下
全资子公司上海力盛赛车有限公司自 2024 年起独家承办运营。
(18)现代 N 统规赛(中国):Hyundai N Cup(China),是韩国第一个基于
全国招募启动,全年四场分站赛,参赛车辆使用 ELANTRA N1 Cup car 统
一车型,设全场组、绅士组、青年组三个组别,年度冠军将有机会获得直
通 Hyundai N Festcal 或德国纽伯格林 24 小时耐力赛的参赛资格。
(19)TCR World Tour 国际汽联汽车世界巡回赛:简称 TCR 世界巡回赛,
是 FIA 国际汽车联合会旗下全球性、最大规模做赛车化改装的轿车赛事。
参赛车型覆盖世界主流 16 个品牌的 27 款车型,代表国际汽车运动的技术
与速度。该赛事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顶尖车队及车手,在多个不同国家
和地区举办分站比赛,旨在通过高水平的竞争展现赛车运动的魅力,并促
进各国之间的体育文化交流。自成立以来,TCR 世界巡回赛凭借其专业性、
观赏性和广泛参与度迅速成长为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汽车赛事之一。
(20)阿联酋方程式杯:该赛事前身为 2021 年创立的阿联酋 F4 邀请赛,
历届参赛车手覆盖欧洲、亚洲及中东地区,依托 F1 阿布扎比大奖赛平台先
后 见 证 路 易 斯 · 夏 普 (Louis Sharp) 、 拉 希 德 · 阿 尔 达 赫 里 (Rashid AL
DHAHERI)、池振睿、亚历克斯·鲍威尔 (Alex Powell)等未来之星的崛起。
随着阿联酋 F4 锦标赛(F4 UAE)升级为国际汽联中东四级方程式锦标赛
(F4 ME),该项杯赛也在 2024 年起转型为独立的多回合锦标赛,以更完
善的赛制为中东赛车运动注入新活力。
(21)CTCC 电动赛车杯&Xracing Etcr Cup:该赛事于 2025 年启动,是
公司在电动赛车领域持续创新、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运动发展的重要成果。
赛事规则顺应 TCR 赛事全球发展趋势,参赛车辆搭载全球首创三电系统,
多组别并行,支持不同投入水平的新能源赛车在同一起跑线竞争。2025 赛
季设三场赛事,吸引了东风奕派、上汽大众等新能源汽车品牌参与。
(22)中国男子职业高尔夫球巡回赛:简称“中国巡回赛”或“中巡赛”,
是由中国高尔夫球协会主办的男子职业高尔夫赛事,创立于 2005 年。2025
年起中巡赛由发行人独家运营推广。赛事将通过奖金激励、职业发展支持
等方式,助力中国高尔夫球选手展现风采、走向国际舞台,推动高尔夫球
职业运动在国内的高水平发展,并提升中国职业选手的国际竞争力。
(23)中国巡回赛俱乐部杯:简称“中巡杯”,是公司依托中国男子职业
高尔夫球巡回赛平台,2025 年面向业余高尔夫爱好者首创的自主高尔夫赛
事 IP。中巡杯旨在充分发挥商界精英的影响力,促进群众高尔夫球运动在
中国的进一步普及与开展,推动中国职业高尔夫球赛事的繁荣与发展,进
而提升中国职业选手的竞技实力。2025 年,该赛事在全国 6 座特色城市布
局分站,汇聚了涵盖高校校友圈层、企业联盟等多元群体的 12 支球队,为
参赛球队提供多元化的竞技场景与赛事体验。
公司经营管理多层级的体育场馆,包括有符合国际汽车联合会FIA国际标准
的专业汽车运动比赛场地、兼顾试乘试驾和爱好者参与赛车运动需求的车
辆运动体验中心和驾驶体验中心,以及面向大众娱乐的赛卡联盟连锁卡丁
车场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际标准赛车场
(1)上海天马赛车场:公司自有资产,FIA国际标准四级赛道,简称STC,
建成于2003年,位于上海市松江区,坐拥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的赛车基
础,占地221亩,赛道全长2.063公里,赛道最宽处达14米。
(2)湖南国际赛车场(原名:株洲国际赛车场):简称HIC,FIA国际标
准二级赛道,位于湖南株洲高科汽车博览园,建成于2019年。该场地产权
体育场馆经营 不属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国际赛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
责经营管理。赛道全长3.77公里,沿逆时针方向行进,共设14个弯道,其
中 左弯 9个 ,右 弯5个 ,最 长 直道 长645 米 ,最 高 设计 时速 可 达每 小 时
(二)赛车运动及驾驶体验中心
(1)宝马驾驶体验中心:简称BDC,于2017年3月投入运营,该场地产权
不属于公司,仅由公司负责经营管理。BDC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园区
内(紧邻中国馆),是宝马在亚洲地区的首家品牌与驾驶体验中心,总面
积达4.5万平方米,融合驾驶体验、品牌文化、创新科技、生活方式等多功
能为一体,为用户带来充满情感和驾驶乐趣的全新品牌体验。
(2)现代N品牌体验中心:简称N Lounge,于2024年1月19日在上海天马
赛车场正式开业。N Lounge是现代汽车N品牌中国首家N Lounge,也是该
品牌继韩国麟蹄N Lounge之后成立的第一家海外N Lounge。公司作为经营
管理方,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赛车培训、教官服务、赛道服务等,为“N号
玩家”的赛道之旅保驾护航,让更多用户能够近距离感受到、体验到汽车
产品的魅力及驾驶乐趣。
(三)赛卡联盟连锁卡丁车场馆
(1)赛卡联盟-湖南国际卡丁车场(原名:株洲国际卡丁车场):建成于
首个按照FIA-CIK国际标准设计建造的卡丁车场,占地面积67亩,赛道沿顺
时针方向行进,赛道全长1.048公里,宽约8.0-12米,最长直线距离182米。
共设14个弯道,6个左弯,8个右弯,最高时速118.98km/h,于2018年正式
投入运营。该场地产权不属于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株洲力盛国际赛车
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
(2)赛卡联盟-上海天马店:于2021年5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上海市松江
区沈砖公路3000号上海天马赛车场内,赛道面积约5,000平方米,赛道全长
(3)赛卡联盟-慈溪金源店:于2021年9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浙江省宁波
市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19号世纪金源购物中心B栋负一层,赛道面积约
区,可提供全方位的运动体验。
(4)赛卡联盟-上海世博店:于2021年10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上海市浦
东新区雪野路35号BMW上海体验中心内,赛道面积约5,000平方米,赛道
长度约510米,是公司运营的首家室外电动卡丁车场。
(5)赛卡联盟-南昌雷公坳店:于2022年7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江西省南
昌市青山湖雷公坳文化产业园内,赛道面积约4,000平方米,赛道长度约400
米,共设15个弯道。
(6)赛卡联盟-上海科体中心店:于2023年1月投入正式运营,位于上海市
虹口区新同心路318号,赛道面积约4,000平方米,全长400米,宽6-8米,共
设16个弯道。场馆采用全新333 E-KART作为主力车型,高标准的沥青赛道、
专业的防护设施、汽车运动文化墙在保障赛道安全的同时给予顾客沉浸式
的卡丁车竞技体验。
(7)赛卡联盟-武汉WSK卡丁车俱乐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江城大
道538号一号车市汽车广场内,占地面积约25,000平方米,配套建筑占地约
以及15个连续高速与低速组合弯道。近年来,场馆多次承办CKC中国卡丁
车锦标赛等大型国内赛事,赛道的专业程度和可玩性受到全国各地车手的
一致好评。自2024年1月17日起由公司正式运营。
(8)赛卡联盟佛山超级180文娱综合体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超级180地下
一层,场馆赛道占地面积约4000平米,赛道长度约400米,共有20个弯道,
各种弯道类型兼具,可容纳至多8名玩家同场竞速。作为佛山地区配置优异
的室内卡丁车馆,场馆配备专业的防护设施和汽车运动文化墙,在保障顾
客安全的前提下给予顾客沉浸式的卡丁车竞技体验。自2024年5月18日起由
公司正式运营。
体育俱乐部经营 公司拥有国内领先的场地赛厂商及俱乐部车队,并配备一流的赛车手、专
业赛车、赛车改装机构及专家,在场地赛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体情况
如下:
(1)上汽大众 333 车队:原上海大众 333 车队,2016 年 1 月更名为上汽
大众 333 车队,系“上汽大众”冠名赞助的厂商车队,创立于 2001 年,与
上汽大众的合作一直持续至今。曾连续七年获得中国汽车拉力锦标赛年度
总冠军,并连续两年在亚太汽车拉力锦标赛和世界汽车拉力锦标赛获得不
同参赛组别冠军。上汽大众 333 车队目前参加 CTCC 中国房车锦标赛,曾
获得 2011 年度超级涡轮增压组车队冠军、2012 年度超级量产车组车手冠
军、2013 年度超级量产车组车队亚军、2014 年度超级量产车组车队亚军、
厂商杯亚军和车手季军、2019 年度超级杯组车手冠军和车队亚军、2020 年
度超级杯组车手冠军、2021 年度超级杯组车手冠军和车队冠军、2022 年度
超级杯车手冠军和车队亚军。
(2)东风奕派车队/风神马赫车队:2019 年由东风冠名赞助的厂商车队,
车队冠军,以及东风技术中心工程师车手黄福金夺得年度车手冠军。2021
年 CTCC NGCC 杯元年夺得 NGCC 中国杯年度车队冠军以及年度车手冠
军。2022 年夺得 CTCC 中国杯年度厂商车队冠军及年度车手冠军。2023
年夺得 CEC 中国汽车耐力锦标赛厂商杯自主品牌混合动力 A 组分站冠军、
亚军以及厂商杯自主品牌 A 组分站冠军。2024 年,东风汽车旗下主流科技
电动品牌奕派,于上海发布了全球顶级赛事 ETCR(世界电动房车锦标赛)
的全新赛车——东风奕派 eπ007 电动赛车,车队将在 TCR/CTCC 赛事中开
展对该车型开展同期测试,以实战数据为参考,持续进行车辆设计改进与
工程优化。
体育装备制造与 公司拥有成熟的卡丁车生产线,能够制造包括汽油机卡丁车、电动卡丁车
销售 及其他娱乐车在内的多种产品,产品销往国内多个省份。
公司依托多层级赛事运营和车馆经营的整体资源优势,为国内主要汽车厂
市场营销服务 商提供品牌推广和产品宣传等各类市场营销服务,包括专业试乘试驾、车
秀及发布、巡展路演、品牌培训等服务内容。
公司以打造全民健身服务的数字化平台为目标,通过推动广大市民积极、
数字体育业务
科学地参与运动,构建全民健身的激励与服务平台,实现产业化发展。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43,158.37 41,503.18 45,272.12 46,555.72
非流动资产 59,912.99 59,575.47 54,049.84 56,182.36
总资产 103,071.36 101,078.64 99,321.96 102,738.08
流动负债 21,035.45 24,031.23 30,284.63 32,576.61
非流动负债 7,872.62 6,671.77 1,563.50 919.86
负债总额 28,908.07 30,703.00 31,848.13 33,496.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163.29 70,375.64 67,473.83 69,241.61
少数股东权益 22,011.21 18,649.08 15,028.67 10,604.7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0,483.50 49,719.83 44,070.31 40,516.62
营业成本 7,426.41 40,443.80 33,881.60 31,648.96
营业利润 1,985.70 1,544.08 -995.10 -16,419.16
利润总额 1,975.64 1,697.15 -1,099.91 -16,444.64
净利润 1,952.81 1,898.48 -1,655.70 -16,812.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591.25 -1,356.84 -6,008.05 -19,644.74
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3,863.15 10,607.89 10,526.69 829.68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2,115.29 -6,848.58 5,688.51 -18,442.59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2,297.29 -8,181.91 -5,800.95 14,469.10
汇率影响变动影响 -466.19 449.33 25.29 196.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78.96 -3,973.27 10,439.55 -2,947.28
(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0.97 324.42 -29.70 167.07
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6.36 106.01 67.31 178.14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 - - -
用费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15.98 368.50 2,081.44 248.21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33.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0 176.56 82.26 5.0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4 3.62 8.88 17.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4 279.88 103.52 227.63
合计 11.97 691.99 2,121.90 353.15
(五)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2.05 1.73 1.49 1.43
速动比率(倍) 1.91 1.57 1.37 1.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26% 24.60% 26.27% 30.66%
资产负债率(合并) 28.05% 30.38% 32.07% 32.6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22 3.19 3.20 3.58
财务指标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4 5.23 3.94 3.92
存货周转率(次) 2.20 10.66 7.67 5.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24 0.65 0.64 0.0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2 -0.24 0.64 -0.18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03.21 -664.85 -3,886.14 -19,29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基 本 0.04 -0.04 -0.24 -1.20
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04 -0.04 -0.24 -1.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全面摊薄 1.16 -1.29 -7.41 -32.90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16 -1.28 -7.08 -3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基 本 0.04 -0.08 -0.37 -1.22
每股收益(元) 稀 释 0.04 -0.08 -0.37 -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全面摊薄 1.13 -2.62 -11.46 -33.50
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1.14 -2.60 -10.95 -30.69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期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期末股本
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次)=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
预计总投资 63,58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9,656.64 万元。虽然公司已经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一方面,可能出现项目建造成本或设备采购成本上升,导致项目总投资超出预期,
进而存在实际效益不及预期效益的风险;另一方面,该项目赛道的规格为经国际
汽联认证的二级赛道,若项目建成后赛道无法获得国际汽联的认证或者取得认证
的时间大幅延后,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者对项目按时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较大规模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
入,导致各年折旧摊销费用相应增加。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折旧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
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本次募投项目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赛车场经营收入、赛事经营收入及品牌体验
中心运营收入,效益测算的相关指标参考了现有境内外赛事运营、赛车场馆经营、
汽车体验中心经营等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等因素
进行合理预计。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及后期经
营的过程中,各业务板块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赛车场经营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赛车场经营收入主要包括赛道租赁收入和 P 房租赁收入,上
述收入依赖于汽车赛事的举办、汽车厂商活动推广及汽车爱好者的竞速体验等,
若未来出现行业政策、宏观经济波动、竞争加剧及消费偏好等因素的不利变化,
将直接影响赛车场经营收入,导致实际效益不及预期。
(2)赛事经营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赛事经营收入主要包括车队参赛报名费收入、赞助收入和配
件售卖收入,上述收入直接与汽车赛事的举办相关。项目建成后,若出现行业政
策发生不利变化、相关赛事无法完成审批或备案、相关赛事的参赛车队数量及报
价不及预期、观赛人次较少等不利因素,将直接导致赛事经营的各项收入大幅减
少,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3)品牌体验中心运营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品牌体验中心运营收入主要系为汽车厂商或汽车相关配套
厂商提供场馆运营、赛道服务、产品推广、试乘试驾等服务产生的收入,其运营
与汽车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若未来受汽车行业波动的影响,导致汽车厂商及其
配套厂商的收入或盈利出现大幅下滑,将可能导致其减少在产品推广方面的投入,
从而影响本项目的盈利水平。
截至目前,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精英系列赛项目和 Xracing(汽车跨界赛)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未来市场政策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参赛车队
的数量不及预期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将可能导致上述赛事的效益不及预期,从而
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二)行业与市场风险
汽车运动是汽车技术与运动技巧紧密结合的运动项目,中汽摩联制定了一系
列规章,对赛车运动、赛车场资质、赛车队、赛车培训等方面进行管理。如未来
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行业自律规则,可能在一定程度影响汽车运
动行业的运营和发展,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汽车运动行业的下游涉及汽车、IT 和快速消费品等多个行业,汽车运动服
务与下游行业的市场营销需求密切相关。客户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其营
销预算,从而间接影响汽车运动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未来国际、国
内宏观经济运行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会对公司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和生产经营
状况产生影响,从而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发行人体育业务中主要涉及汽车运动相关体育赛事经营、体育俱乐部经营、
体育场馆经营和市场营销服务等业务,上述业务均与汽车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若汽车行业未来出现明显下滑,导致国内外主要汽车制造商及配件厂商业绩下降,
将可能减少其在赛事赞助、广告投放等方面的投入,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规模
和盈利能力。
(三)业务与经营风险
公司取得了中国汽车场地职业联赛、中国卡丁车锦标赛暨中国青少年卡丁车
锦标赛、中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国际汽联亚洲区域方程式锦标赛、中国男子职
业高尔夫球巡回赛等赛事的商业推广权,每年支付一定的商权费。该些商业推广
权到期后,公司能否继续取得上述商业推广权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取得
这些重大境内外赛事的商业推广权,则无法继续运营相关赛事,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此外,若上述赛事的商权费出现大幅上升,将会增加公司
的运营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公司存在重要境内外赛事商业推
广权无法延展或商权费大幅上升的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 Top Speed 开展境外赛事的运营,境外运营的赛事
包括国际汽联亚洲区域方程式锦标赛、兰博基尼 Super Trofeo 亚洲超级挑战赛、
PCCA 保时捷亚洲卡雷拉杯等,若未来出现无法取得相关赛事的运营权、相关赛
事的参赛车队大幅减少或者参赛车队报名费大幅下降等情形,将对公司境外赛事
的运营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导致境外业务规模的萎缩和收入水平的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的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赛车培训及体育赛事运营业
务均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赛车场作为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体育场所,其设计
和建造需要取得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赛道建成后需要通过中汽摩联或国际
汽联的认证,在后续经营过程,还需要按规定取得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的持续认
证,以确定赛车场能否举办由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组织并符合其规则的国际赛事
和国内赛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
赛道建成后需要通过国际汽联的赛道认证。公司正在运营的上海天马赛车场、株
洲赛车场需要持续取得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的赛道认证。如果海南新能源汽车体
验中心国际赛车场建成后不能及时取得国际汽联的赛道认证,上海天马赛车场、
株洲赛车场不能持续取得国际汽联或中汽摩联的赛道认证,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带
来较大不利影响。如果公司经营的赛车队俱乐部不能及时取得中汽摩联颁发的比
赛执照、举办的赛车培训班不能及时获得中汽摩联同意举办的复函,亦将会对公
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组织赛车赛事,并经营车队,由于比赛过程中赛车速度较快,赛事情况
复杂,难免会发生碰撞、赛车违规等事故。如发生严重赛车事故,不但涉及车手
和观众的人身安全,影响比赛成绩,同时由于赛车价值较高,如果公司车队发生
赛车事故导致公司赛车严重损坏,可能对公司当期的利润造成影响。
公司所开展的汽车运动服务在具体实施时,若发生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如
政府禁令、爆发重大传染性疾病、恐怖袭击等)或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火
灾、水灾等),活动或比赛可能被迫延期或取消。因此公司存在因不可抗力导致
收入无法如期实现的风险。
公司提供的汽车运动服务,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客户的品牌形象和市场推广效
果,进而影响公司的品牌和声誉。受客观环境的多变性、各种应急事项的偶发性
以及项目执行过程复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的服务质量可能无法满足客户的
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保证服务质量,将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运动业务以及数字体育业务,主要依靠专业人员为下游客
户提供优秀体验的服务或产品,各业务环节均需要大量高素质人才。目前国内汽
车运动专业人才以及“数字+体育”的复合型人才短缺,核心团队建设将是影响
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若随着行业人才招聘竞争加剧,发生较大规模的核心
员工流失,将对公司的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0,516.62 万元、44,070.31 万元、49,719.83
万元、10,483.5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9,291.59 万元、
-3,886.14 万元、-664.85 万元、603.21 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89%、23.12%、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情况,主要原因包括个别年度赛事
开展情况不及预期、计提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参股公司经营亏损计提大额减值准
备影响、子公司商誉减值影响等情形。如果未来出现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变化、
下游市场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境内外赛事减少、股权激励金额较大、参股公司
业绩亏损等情况,则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出现波动,存在净利润为负、毛利率下滑
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现金流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现金流入
的比重较大,而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例相对较小。由于员工工资、办
公用房租赁、折旧摊销等各项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公司营业收入和现
金流入的季节性波动可能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和 2019 年 4 月完成了对 Top Speed 和上海擎速 51%
股权的收购。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的价值为 11,890.92 万元。
少,将可能导致 Top Speed 和上海擎速未来的盈利水平、协同效应不及预期,可
能引发商誉的进一步减值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 Top Speed 主要从事国外赛事的运营,日常运营的结算货币
包括欧元、美元、港元等外币,而公司的合并报表记账本位币采用的是人民币,
若未来人民币与相关货币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将可能产生大额汇兑损益的
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三赛俱乐部、湖南赛骑均于 2023 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未来,如果上述税收
优惠到期而相关公司主体又未能及时通过新一次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可能无
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从而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3,762.76 万元,主
要系对参股公司悦动天下、海南汽车生态园的投资。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
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参股公司自身经营不达预期,公司存在长期股
权投资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0,516.62 万元、44,070.31 万元、49,719.83
万元、10,483.50 万元。若未来公司特别是运营境外赛事的子公司无法继续取得
现有赛事的经营权或无法拓展新的赛事经营权,则公司可能存在境外收入和收入
总额增长无法持续甚至出现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2,014.80 万元、10,355.46 万
元、8,646.58 万元、5,893.8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5.81%、22.87%、20.83%、
则可能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正常回收,从而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0,516.62 万元、44,070.31 万元、49,719.83
万元、10,483.50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9,644.74 万元、-6,008.05 万元、
-1,356.84 万元、591.25 万元,最近三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公司目前虽未触
及相关退市标准,但若未来出现行业政策变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
化、行业竞争加剧、客户供应商合作关系变化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会计
年度经营业绩继续亏损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进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7,173.77 万元,股本为 16,391.98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该事项需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51,726.56 万元,若公司未来未能有效提
升盈利能力或通过融资补充资本,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股权质押导致的风险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赛赛投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 质押股份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出质人 比例 量
股本比例
办理解除质 杭州银行股
上海赛赛投
资有限公司
止 上海分行
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22.22%,质押股权占
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 1.89%,占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权数量的 8.51%,股权
质押比例较低;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大幅恶化、公
司股价大幅下滑或其他不可控事件,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
份被强制平仓或质押状态无法解除,将可能影响到公司股权的稳定,并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六)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投机行
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
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
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总股本亦相
应增加,虽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但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实现需一定过程和时间,如果未来公司业绩不能实现相
应幅度的增长,公司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下降的
风险,公司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6 日(T
日)。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
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共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限售期
获配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股) (月)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
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湘禾投资有限公司-湘禾 7 号新兴成
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2,758,620 329,999,990.00 -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4 月 1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不低于人民币 12.10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12.10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认购邀请及投资者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
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程序与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50 元/股,与发行底
价 12.10 元/股的比率为 119.83%,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报送深交所的《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 33,000.00 万元,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7,272,727 股(不
超过 4,801.42 万股、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33,000.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12.10 元/
股得到的股票数量(向下取整精确至 1 股,即 27,272,727 股)和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 30%(即 49,175,951 股)的孰低值)。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即 27,272,727
股),未超过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 30%(即 49,175,951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
《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实施主体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入
金额
合计 63,580.00 31,979.34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的实施
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智慧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
账后,“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拟采取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
资和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
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
换。
(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
二、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指定汪晨杰、江翔担任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汪晨杰,男,任职于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
业会员。主要负责或参与超频三(30064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力盛赛车(002858)
和文科园林(002775)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江翔,男,任职于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法律职业资格。曾
先后参与上市公司超频三(300647)、力盛赛车(002858)、东南网架(002135)
再融资项目承销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张钰沁,男,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保证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
职责的情形:
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股份;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关系。
第三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承诺: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
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
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作出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证券发
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本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结论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采取的监管措施。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力盛体育本次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
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力盛体育本次发行已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注
册管理办法》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独立董事于2023年4月23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进行
了调整,取消了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
案。
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次发行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
案。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
案。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开方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和由此形成的会议决
议均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其进行阶段取得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所要求的发行人内部批准和授权。
第五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
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原则,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一股份具
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
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 1.00 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未低于票面金额,符
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
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
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综上,发行人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
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资额,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为海南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国际赛车场项目,系对现有主营业务的拓展,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要求。
(四)本次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
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未超过 35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
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4 月 14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即不低于人民币 12.10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12.10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认购邀请及投资者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
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程序与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4.50 元/股,与发行底
价 12.10 元/股的比率为 119.83%,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七)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八)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适用《注册管理办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4,801.42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
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为 22,758,620 股,公司实际控
制人夏青、余朝旭夫妇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19.51%的股份。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适用《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的情形。
第六节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续督导的工作安排
事项 具体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1个完整
(一)持续督导事项
会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助发行人完善有关制度,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并督导其有效执行。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协助发
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
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对重大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
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
原则发表意见。发行人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
交易发表意见
会、股东会,应事先通知本保荐机构,本保荐机
构可派保荐代表人与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保荐代表人在信息披露和报送文件前事先审阅发
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以督促发行人按规定履行信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息披露义务。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
人董事会、股东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文件的要求规
项,并发表意见 大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事前沟通,并独立地
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以及保荐协议
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发行人规
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范运作。
露等义务;为发行人持续提供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的专业指导意见;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现有疑义时,及时向其指出;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保荐工作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
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2、本保荐机构有权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参与本次保荐的相关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第七节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名称: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路 1888 号华侨城五期云域 9 栋 1 楼 1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868 号保利 ONE56 1 号楼 10 层
法定代表人:刘朝东
保荐代表人:汪晨杰、江翔
电话:021-38934132
第八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力
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推荐,请予批准!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的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
张钰沁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汪晨杰 江 翔
内核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
叶露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_____________
刘李杰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刘朝东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