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钧崴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3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159,971,1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9.98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7,089,9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90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2,881,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10,786,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4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905,2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6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2,881,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804%。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51,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6,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183%;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5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51,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6,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183%;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5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51,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6,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146%;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97%;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51,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6,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183%;反对 1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5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51,5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6,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183%;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67%;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15,4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3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4836%;反对 5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793%;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47,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840%;反对 1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789%;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948,8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4,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933%;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697%;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纪宇轩律师、周奇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结论意见: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