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6-66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4 层会议室浙江
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6-1 号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9,2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
师事务所李波律师、华欣楠律师对此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6,409,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409,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本议案审议
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41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本议案审议
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41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本议案审议
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0,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本议案审议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98%;反对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3%;弃权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0,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本议案审议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98%;反对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3%;弃权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9%。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董高薪酬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05,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7%。本议案审议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835%;反对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20%;弃权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5%。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11,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6%。本议案审议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74%;反对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3%;弃权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9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405,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本议案审议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326%;反对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05%;弃权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9%。
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先锋电子《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刊载于2026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华欣楠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