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云 公告编号:2026-028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会议室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11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8,535,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名,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 224,131,2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4%。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
表决的股东共计 80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404,02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228,341,5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4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210,528 股同意,占出席
本 次股 东会 的 中小 投资 者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4,404,228 股的
效表决权股份的 3.28%;49,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2%。
表决结果:228,339,5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1,4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208,528 股同意,占出席
本 次股 东会 的 中小 投资 者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4,404,228 股的
效表决权股份的 3.27%;51,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7%。
表决结果:228,338,0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9,7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207,028 股同意,占出席
本 次股 东会 的 中小 投资 者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4,404,228 股的
效表决权股份的 3.35%;49,7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3%。
表决结果:228,242,3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4,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111,328 股同意,占出席
本 次股 东会 的 中小 投资 者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4,404,228 股的
效表决权股份的 5.40%;54,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111,32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241,8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51,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111,328 股同意,占出席
本 次股 东会 的 中小 投资 者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4,404,228 股的
效表决权股份的 5.49%;51,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6%。
关联股东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28,285,5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1,3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154,528 股同意,占出席
本 次股 东会 的 中小 投资 者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4,404,228 股的
效表决权股份的 4.51%;51,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6%。
表决结果:228,070,6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1,3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939,628 股同意,占出席
本 次股 东会 的 中小 投资 者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4,404,228 股的
效表决权股份的 9.16%;61,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9%。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28,191,87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8,400 股弃权,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4,060,828 股同意,占出席
本 次股 东会 的 中小 投资 者的 有效 表决 权股 份 4,404,228 股的
效表决权股份的 6.25%;68,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55%。
三、律师见证情况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