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55 证券简称:新亚强 公告编号:2026-028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初琳女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94,420,253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合伙)(以下简称“城欣基金”),并已办理完成过户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6 年 1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2026-001)。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补充协议情况
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初琳
乙方:邯郸市城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公司治理安排
原协议第五条公司治理安排修改为: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且股份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后,根据法律法规及标的公
司章程尽快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改组董事会。双方同意并承诺,在甲方持有
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甲方有权向标的公司提名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乙方有权向标的公司提名 3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职
工代表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产生。双方应促使和推动甲方及乙方提名的
董事候选人当选且乙方推选的候选人为董事长。
地、商标、专利、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进行变更、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
第二条 协议的效力
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伙企业公章)之日起生效。
权利义务均不变。
三、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已就本次补充协议的修改内容同步修订了《新亚强硅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新亚强硅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