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6 0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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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立华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
司或公司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
中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
在《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
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5月15日,并同意以11.09元/股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611
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97.00万股。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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