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26-025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4 月 28 日分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知的公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5:30 在西安市高新区西部大道 15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
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30 人,代表股份 156,746,78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81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5 人,
代表股份 149,716,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23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 225 人,代表股份 7,029,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81%。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28 人,代表公司股份 11,027,78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代表股份 7,029,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8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贺增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
成决议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56,03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318,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653%;反对 5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99%;弃权 1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47%。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01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29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04%;反对 65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87%;弃权 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9%。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013,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29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04%;反对 3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40%;弃权 3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56%。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119,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400,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80%;反对 5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99%;弃权 10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1%。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075,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356,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17%;反对 58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474%;弃权 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09%。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4,55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83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383%;反对 2,10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72%;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5%。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 决结 果 :同 意 6,749,770 股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有 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权 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6,749,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825%;反对 6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91%;弃权 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贺增林先生、刘丹英女士、张发群先生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 149,262,210 股。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058,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339,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612%;反对 5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63%;弃权 1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5%。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118,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399,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026%;反对 5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75%;弃权 8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99%。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114,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5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395,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45%;反对 54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57%;弃权 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8%。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156,11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396,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717%;反对 5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54%;弃权 1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9%。
此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获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宏远、王嘉欣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