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 西发 公告编号:2026-037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藏发展”)于今日收到原债权人浙江阿
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转让人”)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
转让人将其持有本公司 6,000 万元债权中的 4,500 万元债权转让给林某、沈某芳、饶富(上海)
商务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饶富咨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债权转让的主要情况
债权转让人于 2024 年 6 月从浙江阿拉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的《借款合同》《债务和
解协议》项下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截至 2024 年 8 月 16 日债权总额 6,000 万元,已在西
藏发展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
债权转让人与林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及相关补充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 670
万元债权转让给林某。转让后林某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为 670 万元;债权转让人与沈某芳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 600 万元转让给沈某芳,债权转让人
与饶富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共计 3,230 万元转让给
饶富咨询,饶富咨询将该债权转让给沈某芳,沈某芳共计受让债权 3,830 万元。上述债权受
让人已按约定支付了债权转让价款,相关债权的一切权利均由上述债权受让人享有。
上述债权转让完成后,林某持有西藏发展 670 万元债权,沈某芳持有西藏发展 3,830 万
元债权,债权转让人持有西藏发展 1,500 万元债权。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债权转让人对所持公司债权的部分转让,导致公司债权人主体发生了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新增或减少债务。公司前期已根据和解协议及企业会计准则就该项债务进行了相关账务处
理,不会因上述债权的部分转让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由拉
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管理人已通知各债权人及时
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并定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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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