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6-06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名称:“收购豪安能源 100%股权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
资金 46,500.00 万元,已投入金额 34,500.00 万元,项目合计节余资金 12,010.56 万元(其
中 1.86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2,008.70 万元存放于临时管理人账户中;上述金
额差异系账户结息所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名称:“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原计
划投入募集资金 57,288.93 万元,已投入金额 4,789.35 万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人账户中;上述金额差异系账户结息所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相关审议程序:本次结项、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已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决定对公
司启动预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已进入预重整程序,叠加光伏行业深度调整,原募投项目
实施基础已发生重大变化。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提升资金
使用效率、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或终止。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沐邦高科”)于 2024 年 2 月
完 成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91,007,017 股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8 号)同意注册。
人民币 1,405,301,480.90 元已全部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金 累计投 募集资金余额 项目状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总额 额 入比例 (含利息) 态
收购豪安能源 12,010.56
化硅提纯循环利 71,500.00 57,288.93 4,789.35 8.36% 拟终止
(注 2)
用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40,600.00 36,386.16 36,386.59 100.00% 0.70 -
合计 170,600.00 140,175.09 75,675.94 53.99% 64,569.70 -
注 1:募集资金余额中 1.86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2,008.70 万元存放于临时管理人账户
中(上述金额差异系账户结息所致)。
注 2:募集资金余额中 0.4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52,558.03 万元存放于临时管理人账户
中(上述金额差异系账户结息所致)。
公司 2024 年、2025 年内存在挪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逾期未归还和募集
资金被司法强制划扣的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未按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64,566.73 万元。公司已通过借入外部资金并汇入公司临时管理人
账户,专项用于弥补被违规占用的募集资金缺口的方式完成整改。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的整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出具的《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整改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及
原因
(一)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收购豪安能源 100%股权项目”,系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
易对方张忠安、余菊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义务人”)支付 98,000 万元购买内蒙古豪
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或“标的公司”)100.00%股权,本次交易
完成后,豪安能源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公司拟使用 46,500 万元募集资金
支付股权转让款,并已于 2022 年 5 月完成过户。
公司收购豪安能源 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因豪安能源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均未
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义务人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义务人应补偿公司全部交易对价 98,000.00 万元。公司尚未支付的 23,900.00 万
元股权转让款不再继续支付,其中 12,000.00 万元原拟以募集资金支付,该部分募集资
金支付义务随之终止,形成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至此,收购豪安能源 100%股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支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项
目投资已实质性完结。鉴于标的股权已完成过户、募集资金投资义务已终结,该募投项
目具备充分的结项条件。截至目前,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2,010.56 万元(其中 1.86 万元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12,008.70 万元存放于
临时管理人账户中)。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计划总投资
金额为 71,519.11 万元,其中公司计划使用 57,288.93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该项目建设。
出符合单晶硅原料要求的高纯多晶硅原料,避免公司原材料浪费的同时,该项目生产出
的高纯多晶硅可以作为公司生产硅棒、硅片的原材料。截至目前,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比例为 8.36%;剩余募集资金 52,558.44 万元。
公司拟终止投资“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主要原因包括:
(1)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项目经济效益预期已发生根本性改变:2024 年 2 月募
集资金到账以来,多晶硅市场价格整体呈持续下行趋势,尽管期间出现过阶段性反弹,
但供需关系的根本性失衡导致价格反弹未能持续,行业整体仍处于低位运行状态。在价
格长期低迷的背景下,以废硅料回收提纯制备多晶硅的成本优势已被大幅削弱,项目原
定经济效益评价所依据的市场价格假设已发生根本性改变。继续推进该项目,将面临投
资回报远不及预期甚至投产即亏损的重大风险。
(2)光伏行业政策导向发生根本性转变:近年来,国家层面明确释放光伏产业“反
内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信号,核心导向为优化存量产能、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投资的该项目在规模体量、技术层级方面均不具备跻身先进产能的
比较优势,继续投入建设将面临与行业调控方向相背离的实质性风险,亦不利于公司在
当前的行业周期中集中资源保护流动性、化解经营困局。
(3)公司经营面临困难,项目已不具备继续推进的资金条件与实际基础:2024 年
度和 2025 年度,公司已连续出现大额亏损。2025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远低于流动负债,
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在公司流动性极度紧张的背景下,继续投入资金建设该项目将进一
步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同时,该项目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因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
自身面临一定困难,已经历多次延期,至今未形成实质性产能建设,短期内不具备恢复
建设的客观条件。
综上,基于前述行业趋势、国家政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综合考虑,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终止“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循环利用项目”等相
关投资。
(三)节余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结项项目节余资金 12,010.56
万元、终止项目剩余资金 52,558.44 万元,合计 64,569.00 万元(其中 2.27 万元现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剩余 64,566.73 万元存放于临
时管理人专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项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
上述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结项、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结合行业趋势、
自身经营及资金状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性
压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项
募投项目“收购豪安能源 100%股权项目”、终止募投项目“10,000 吨/年智能化硅提纯
循环利用项目”,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控股股东将本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收到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3.12%股份的股东江西沐
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向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的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