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6 00: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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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6-029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刘金钵先生(因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工作安
排,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刘金钵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132,747,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340%。(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69,100,317
股。)
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议议程中所列全部
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0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7%;
反对 1,712,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10%;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723%;弃权 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0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7%;
反对 1,711,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68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0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7%;
反对 1,711,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68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0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7%;
反对 1,711,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68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0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7%;
反对 1,711,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68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01,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51%;
反对 1,711,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6%;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85,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687%;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0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7%;
反对 1,711,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68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08,9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7%;
反对 1,711,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0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2,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68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9%;
反对 1,703,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1,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7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9%;
反对 1,703,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1,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7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9%;
反对 1,703,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1,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7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9%;
反对 1,703,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1,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7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9%;
反对 1,703,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1,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7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8,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3%;
反对 1,702,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2,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35%;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7,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7%;
反对 1,702,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0%;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35%;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7,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9%;
反对 1,703,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1,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7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1,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87%;
反对 1,702,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0%;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5,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35%;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8,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3%;
反对 1,702,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2,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35%;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5,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43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5,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43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6,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6%;
反对 1,704,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0,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9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4,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9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5,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43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5,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43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5,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43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5,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8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43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4,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9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5,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3%;
反对 1,704,0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7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9,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97%;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19,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6%;
反对 1,701,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3,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230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546,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16%;
反对 1,672,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8%;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30,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1237%;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马冬梅律师、刘之溪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及表决程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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