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6 00: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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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158 人,代表股份
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448,602,263 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 0.749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56 人,代表股份 7,041,650 股,
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7495%。
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下:
  表决结果:同意 452,823,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811%;反对 2,79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143%;弃权 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21,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11%;反对 2,79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478%;弃
权 2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823,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811%;反对 2,79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143%;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2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26%;反对 2,79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478%;弃
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763,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679%;反对 2,85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274%;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6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005%;反对 2,85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999%;弃
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757,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665%;反对 2,79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142%;弃权 8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5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82%;反对 2,79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407%;弃
权 8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812,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787%;反对 2,8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165%;弃权 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10,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949%;反对 2,80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898%;弃
权 2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569,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253%;反对 2,96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501%;弃权 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967,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398%;反对 2,962,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683%;弃
权 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82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816%;反对 2,73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005%;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24,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867%;反对 2,73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545%;弃
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 450,674,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9093%;反对 4,8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647%;弃权 1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7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214%;反对 4,851,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944%;弃
权 1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43%。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9,674,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2406%;反对 4,9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6804%;弃权 5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021,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113%;反对 4,968,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30%;弃
权 5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57%。
  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722,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589%;反对 2,80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165%;弃权 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20,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168%;反对 2,809,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912%;弃
权 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2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1,877,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5.6457%;反对 2,7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282%;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2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952%;反对 2,73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460%;弃
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8%。
  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49,869,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7326%;反对 5,69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494%;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266,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94%;反对 5,692,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447%;弃
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1,877,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5.6457%;反对 2,7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282%;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2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952%;反对 2,73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460%;弃
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8%。
  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1,928,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1847%;反对 3,69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107%;弃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326,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425%;反对 3,693,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579%;弃
权 2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823,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811%;反对 2,7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010%;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2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526%;反对 2,738,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886%;弃
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
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703,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548%;反对 2,87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299%;弃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10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484%;反对 2,870,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575%;弃
权 7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41%。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49,996,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7607%;反对 5,5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187%;弃权 9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39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057%;反对 5,55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594%;弃
权 9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4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52,826,9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3818%;反对 2,7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003%;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224,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952%;反对 2,73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460%;弃
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陆欢欢律师和韩
亚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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