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2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 100 万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
公司未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预留权益已失效。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核实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
决,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5 年 5 月 9 日,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查情况,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 2 名激励对象资格,
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同意以 2025 年 6
月 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23.4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回避表
决,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此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的 12 个月内授出,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1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自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未确定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影响公司股本结
构,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提升公司综合实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