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上大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东旭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嵩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白东旭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5 月 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等文件;
(2)收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3)对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 √
整
√
名确认
√
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核查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的合规性; (3)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等相
关文件;(4)查阅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5)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
部门(如适用)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用)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2)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
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支持性文件;(4)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相关
制度等有关文件;(5)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信息、媒体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
√
展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
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4)查阅公司关联交易、
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露义务
√
义务
√
债务等情形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银行对账单;(3)抽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大额合同及其资金使用审批单、付款凭证等;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
等情形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高风险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了解公司业绩经营情况;
(2)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公司及股东相关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等资料。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交流;
(2)查阅并核查公司现金
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3)查阅公司关于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等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
合同、凭证、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4)查阅行业发展状况等资料,网络搜索相
关媒体报道。
√
化或者风险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人现场核查发现,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下属情形:1、通过募集资金专
户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了审计服务增值税 15.85 万元。由于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将该笔款项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
展及战略规划的整体安排,为更好地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意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
产 8,000 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延长建设期,并
增加一处实施地点,新增的实施地点位于清河经济开发区内,紧邻公司现有土地。项目实施
主体不变,仍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7 年底。
除前述情形外,本保荐人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承诺履行和公司经营
状况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白东旭 高 嵩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