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阳科技”)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7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500.00 万元,期限 6 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301.58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52 号《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验证。
公司及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
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 2026.5.8 已投
序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合计 96,301.58 96,301.58 86,563.24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可
转债募投项目”)“金融业云服务解决方案升级项目”、“数字金融应用研发项
目”已结项。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 利息及现金管
序 节余资金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投资金额 理收入扣除手
号 (4=1-2+3)
(1) (2) 续费净额(3)
金融业云服务解决方案
升级项目
合计 79,006.60 69,268.26 3,574.81 13,313.15
注: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天实际转出金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
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部分投资收益,同
时存放募集资金期间也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约 13,313.15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全
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
将根据账户情况及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事项与保
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
可转债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法定的必要审批和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行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