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5日9:15-15:00。
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8,064,1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4.9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9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9人,代表股份256,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98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
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8,3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83%;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2,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9%;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8,3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反对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83%;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1,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8%;
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7,1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反对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66%;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3,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2%;
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9,1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反对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662%;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69,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2%;
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5,0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660%;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68,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
反对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4%;
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4,4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反对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319%;
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77,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7%;
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8%;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7,8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反对4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34%;
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此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朱伟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70,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
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6%;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06,5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反对4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76%;
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林培伟律师和叶兰昌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
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