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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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3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4:5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 2 号
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2 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李宝东先生;
  (7)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下统称股东)共计 894 人,
代表股份 338,375,11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6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 2 名股东,代
表股份 335,624,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2 人,代表股份 2,750,12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7%。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
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余洁律师、张傲律师出席了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并通过如下提案。
提案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 1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 2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 3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提案 4        特发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提案 5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 6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注: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股数/票数 占比注 1         结果
提案 1   337,427,581    99.7200%     870,736  0.2573%    76,800   0.0227%   通过
提案 2   337,409,481    99.7146%     898,436  0.2655%    67,200   0.0199%   通过
提案 3   337,421,681    99.7182%     879,136  0.2598%    74,300   0.0220%   通过
提案 4   337,267,181    99.6726%    1,023,936 0.3026%    84,000   0.0248%   通过
提案 5   337,263,581    99.6715%    1,024,436 0.3028%    87,100   0.0257%   通过
提案 6   337,425,981    99.7195%     868,036  0.2565%    81,100   0.0240%   通过
   注 1: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前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股数/票数       占比注 2
提案 1     1,802,588     65.5457%      870,736    31.6617%    76,800    2.7926%
提案 2     1,784,488     64.8875%      898,436    32.6689%    67,200    2.4435%
提案 3     1,796,688     65.3312%      879,136    31.9671%    74,300    2.7017%
提案 4     1,642,188     59.7132%     1,023,936   37.2324%    84,000    3.0544%
提案 5     1,638,588     59.5823%     1,024,436   37.2505%    87,100    3.1671%
提案 6     1,800,988     65.4875%      868,036    31.5635%    81,100    2.9490%
   注 2:占比,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业经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余洁律师、张傲律
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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