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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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44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特别提示: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461 名,代表股份 1,138,116,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970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55 人,代表
股份 77,982,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1%。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 名,代表股份 825,927,3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6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60
名,代表股份 312,189,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
行了表决,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064,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318%;反对 2,8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3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63%;反对 2,81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60%;弃权 24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7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087,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338%;反对 2,7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52,8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55%;反对 2,79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31%;弃权 2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14%。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4,913,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数的 99.7185%;反对 2,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78,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23%;反对 2,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60%;弃权 23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017%。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2,919,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6647%;反对 14,930,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 东 会 有效表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0.0234% 。其 中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 况: 同意
对 14,930,9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67%;
弃权 26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4,986,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250%;反对 2,86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 东 会 有效表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0.0229% 。其 中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 况: 同意
对 2,86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89%;
弃权 2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4%。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142,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387%;反对 2,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会 有效表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0.0226% 。其 中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 况: 同意
对 2,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35%;
弃权 2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1%。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079,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9337%;反对 2,7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 东 会 有效表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0.0945%。其 中中小股东总 表决情 况: 同意
对 2,7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57%;
弃权 2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130,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550,12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91%;反对 3,177,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44%;弃权 254,6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6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马振辉律师到会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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