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6-临 049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持有白银
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 195,671,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2.64%。中信集团是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两者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2,445,671,27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0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中信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9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74,047,745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集团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白银有色股票的通知函》,
现将减持计划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持股数量 195,671,272股
持股比例 2.6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95,671,272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原因
第一 中信国安实业集 2,250,000,000 30.39%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
组 团有限公司 公司是中信国安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合计 2,250,000,000 30.39%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74,047,74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4,047,745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8 日~2026 年 9 月 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市场情况确定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承诺如下:
(1)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将在原承诺
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复权后的价格。自锁定期限
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如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本公
司减持发行人股票前,发行人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
月内,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届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3)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承诺时间 2023 年 3 月 7 日):
自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向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
份的情形除外。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施本次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第五条至第
八条规定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 减 持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可 能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
方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