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大。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广东宏大持有公司 267,923,239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广东宏大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
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
让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含本次增持金额)。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
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的通
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广东宏大提出未来
对公司股票的增持计划。现将具体计划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增持主体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 267,923,239 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25.00%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
广东宏大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2026 年 3 月 27 日通过上海证
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
持计划
持金额为 29,996.96 万元,前述增持计划已完成。)
?否
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增
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 ?是 ?否
情况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增持主体名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A 股:8,539.82 万元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A 股:9,622,657 股
首次增持股份比例
A 股:0.90%
(占总股本)
本次增持前:
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 A 股持股 258,300,582 股,占比:24.10%
和比例 本次增持后:
A 股持股 267,923,239 股,占比:25.00%
?是(广东宏大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安排执行后续增
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
持)
及内容
?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 A 股股份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拟增持股份方式
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拟增持股份金额 A 股: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3 亿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 A 股: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增持股份比例
以实际发生为准
(占总股本)
不超过 9.60 元/股(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增持价格上限作
拟增持股份价格
相应调整)
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15 日至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
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自有资金及股票增持专项贷款(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
司已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出具的《贷款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承诺函》
,承诺为公司本次增持计划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额度
不超过 40000 万元且不超过增持金额的 90%;贷款期限不超过
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的相
拟增持主体承诺
关规定,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
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
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