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 关于“兴瑞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20: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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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
格(25.50 元/股)的 130%(即 33.15 元/股),预计触发“兴瑞转债”有条件赎回条
款。
  若在未来触发“兴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
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兴瑞转债”。
  请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
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 号)核准,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46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46,2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462,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兴瑞转债”转股期自可转
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
日(2029 年 7 月 23 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兴瑞转债”初始转股价为:26.30 元/股;
为 26.20 元/股。
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6 日由 26.20 元/股调整为 25.90
元/股。
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9 日由 25.90 元/股调整为 25.60
元/股。
元(含税),“兴瑞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9 月 30 日由 25.60 元/股调整为 25.50
元/股,“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 25.50 元/股。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公告编号:2023-105、2024-068、2025-052、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兴瑞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50 元/股)的 130%(即 33.15 元/股)。若
在未来触发“兴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
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兴瑞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
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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