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世盟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世盟股份部分募投项目拟
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盟供应链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53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7.2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03.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8,798.6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804.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6]第 ZB10015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前,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世盟(天津)国际货
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
项目
下简称“世盟天津”)
铭板塑胶(上海)有
限公司、北京远川物
世盟运营中心建设项 流有限公司、世盟
目 (内蒙古自治区)供
应链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世盟公司信息化升级
改造项目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71,121.13 55,804.31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一)“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世盟天津,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084.98 万元。为保障
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川国
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远川”)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本次增加实
施主体后,
“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项目”实施主体为世盟天津、重庆远川。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名称 新增前实施主体 新增后实施主体
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项目 世盟天津 世盟天津、重庆远川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以借款的形式向重庆远川提供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
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最终借款金额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借款期限为提供借款之
日起至前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重庆远川可视其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延期或
提前偿还公司借款。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二)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
船运输;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装卸搬运;润滑油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
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
重庆远川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重庆远川、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本次以借款形式向
重庆远川提供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将存放于重庆远川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
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管理实际
作出的审慎决策,亦是公司优化内部管理架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
强综合管控能力与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提
升运营决策执行效率,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构成募
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
行,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重庆
远川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世盟供应链运营拓展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有关的事宜。本次新增重庆远川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
和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
专户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彭妍喆 邢 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